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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住者·特别永住者的丈夫·妻子==>“永住者的配偶等”在留资格
永住者·特别永住者的子女
①在日本国内出生==>“永住者的配偶等”在留资格
②在日本国外出生==>“定住者”在留资格(定住者通告6号)
[重要提示]
“家族滞在”在留资格的对象是拥有工作签证人员的配偶·子女,永住者·特别永住者的配偶·子女不符合 “家族滞在”。
与“家族滞在”不同,“永住者的配偶等”和“定住者”的在留资格是没有活动限制,只要不违法,可 以从事任何工作, 也不需要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。
请注意,永住者·特别永住者的子女里,只有在日本国内出生的子女才能申请“永住者配偶等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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